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企业资质等级认证证书
1范围
1.1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企业资质等级、条件、申请、审核等。
1.2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对从事森林、林木、经济林果的有害生物治理的防治企业的管理。
2 有关术语解释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防治公司
指由单位、集体或个人组建,具有一定防治能力、技术水平和资金保障,经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审核,在工商部门注册,专门从事或经营范围包括防治生产的企业或组织。
2.2 防治专业队
指单位、集体或个人组建,具有一定防治能力、技术水平,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机构审核并备案登记,专门从事防治生产的相对稳定的防治团体或组织。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企业资质等级认证证书
3 资质等级及条件
3.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司资质等级及条件
3.1.1 甲级公司
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近5年承担过暴发性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影响力;
具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历的林业技术职称人员5名以上,林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0名以上;
具有熟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产的熟练工人60名以上;
具有依据林业部门提供的工程规划、计划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设计、实施方案与工程费预算的能力;
具有相应的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取样、防治设备,其中防治器械总功率大于200千瓦,防治作业能力不低于10000亩/天;
取得乙级资质后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3年以上,有良好业绩。
3.1.2 乙级公司
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近3年承担过暴发性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影响力;
具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历的林业技术职称人员3名以上,林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5名以上;
具有熟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产的熟练工人30名以上;
具有相应的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取样、防治设备,其中防治器械总功率大于100千瓦,防治作业能力不低于5000亩/天;
取得丙级资质后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2年以上,有良好业绩。
3.1.3 丙级公司
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20万元人民币以上;近1年承担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具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历的林业技术职称人员1名以上,林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3名以上;
具有熟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产的熟练工人20名以上;
具有相应的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取样、防治设备,其中防治器械总功率大于30kw,防治作业能力不低于1000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