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外立面清洁服务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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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资质需要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资质申请表
4、企业场地租赁合同
5、办理流程大概需要5-7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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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规范我市建筑物外立面装饰管理,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我市各区县、开发区拟开展整治的重点街道外立面项目装饰施工按本标准实施管理。
三、建筑装饰外立面施工内容包括外墙饰面砖工程、幕墙工程、外墙涂料工程。
(一)凡建筑外墙采用粘贴保温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的,禁止设计、使用瓷质面砖进行外墙饰面,3层以下(含3层)或裙房除外。
(二)玻璃幕墙和金属幕墙建筑高度应小于150米;石材幕墙建筑高度应小于100米;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以上建筑在二层及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在幕墙下方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也可采用挑檐、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
四、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工程应当符合西安市城市规划要求, 体现历史文化风貌和现代风尚,提升临街建筑品质,彰显城市特色。
(一)城市轴线管控区:城市南北和东西轴线,原则上应采用高品质石材(含人造石材)等环保材料。
(二)城市环线管控区:主要应用高品质环保型装饰材料,综合选取真石漆、石材、铝板等饰面材料进行美化处理。
(三)城市视线廊道管控区:钟楼至东、西、南、北城楼及出明城墙后的延伸线、大雁塔至和平门、大雁塔至青龙寺六条视线通廊,原则上应采用石材类(含人造石材)等装饰材料。
(四)城市商业金融区:鼓励使用轻质、节能的外墙装饰材料。
(五)城市交通功能区:结合周边出入口广场、绿化植被和设施,原则上应采用高品质、耐污染的外立面材料。
(六)城市标志区:应遵循开放性、人性化原则,采用高品质、环保型、耐酸雨、耐污染的外立面材料。
(七)文物保护区:严格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相关毗临建筑的整治应当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形制和结构与文物本体相协调,原则上应采用近似材质,高品质环保装饰材料。
五、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工程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施工技术标准。
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应当使用水性涂料,严禁使用溶剂型涂料。鼓励采用节能、节材、节水、防火、环保的建筑装饰装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六、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工程应当保证建筑物、构筑物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七、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工程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外立面进行装修的,应当委托监理。
八、工程投资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三百平方米以上的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持相关资料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建设单位应当办理相关手续。
建筑物外立面清洁服务企业资质